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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出台 买房者应该要注意哪些事项?

发布时间: 2018-10-31 10:27:27

来源: 株洲楼盘网

分类: 本网原创


在株洲房地产市场上,在售的商品房大多数都是属于在建中的期房。为了维护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督管理,出台《株洲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作为一个买房者来说,在购买新建商品房时应该要注意哪些事项呢?

首先我们来了解下,什么是商品房预售资金?

这里的商品房预售资金,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其开发的商品房在完成不动产第一次登记前进行销售,由购房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的全部房价款,包括定金、首付款、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银行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等。

那么我们购房者在买新建商品房的时候要注意些什么呢?

  1.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都只会设立一个监管账户。这个监管账户同时也会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注明《监管协议》中载明监管账户等信息。购房者应当按照合同上约定的缴款方式及时限,将房价款直接存入该监管账户。必须注意:一定不要在监管账户外支付任何性质的房价款!

  2. 如果购房者申请的商品房按揭贷款的,则应当委托银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资金划转至监管账户。并由监管银行协助房地产开发企业核实缴款信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为购房者开具缴款票据。

  3. 当购房者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需要由买卖双方凭解除合同的证明材料向监管银行提交退款申请书,监管银行则会按照《监管协议》的约定办理。


责任编辑: l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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