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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获得母亲留下的100万保险金 丈夫离婚时想分割

妻子获得母亲留下的100万保险金 丈夫离婚时想分割

发布时间: 2018-03-12 21:01:57

来源: 搜狐焦点株洲站

分类: 行业动态


汤女士的母亲生前购买了一份保险金限额为100万元的保险,指定受益人为汤女士。母亲过世后,汤女士获得100万元保险金。

汤女士的母亲生前购买了一份保险金限额为100万元的保险,指定受益人为汤女士。母亲过世后,汤女士获得100万元保险金。

此后,汤女士的丈夫齐先生提出离婚。两人在协商分割财产时,对于汤女士取得的100万元保险金的归属发生争议。汤女士认为这是母亲留给自己的,不是夫妻共同财产;齐先生则认为,婚姻期间所取得的财产都应当予以分割。

聂律师认为:

保险金的归属问题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分析确认。根据相关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被保险人依据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健康保险合同获得的具有人身性质的保险金;或者夫妻一方作为受益人,依据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寿保险合同获得的保险金,宜认定为个人财产,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而夫妻一方依据以生存到一定年龄为给付条件的具有现金价值的保险合同获得的保险金,宜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带理财性质的保险。据此,本案中,汤女士作为指定受益人取得的保险金属其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

来源:株洲新闻网

责任编辑: liujians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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